國家
1.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 年)》
我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 年,建成集中充換電站1.2 萬座,分散充電樁480萬個,滿足全國500 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2.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
自2016 年起,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新建居住(小)區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規劃條件,核發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必須嚴格執行新建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比例要求。
3. 《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發布,按照獎補標準,各地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越大,獲得的獎補資金越多,獎補門檻也將不斷提高。
4. 《關于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將在4 月-6 月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重點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及相關充換電設施進行檢查。
5. 《2016 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2016 年計劃建設充電站2000 多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10 萬個,私人專用充電樁86 萬個,各類充電設施總投資300 億元。
北京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到 2017 年,在社會公共停車場以及具備建設條件的公共區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充電設施網絡服務體系。
《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 年)》
根據各應用領域電動汽車對充電設施的需求,經測算,2016-2020 年需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約43.5 萬個。
深圳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有關問題的函》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最高限價上調為每千瓦時1.00 元試行,允許下浮。
上海
《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
對專用、公用充換電設備,給予30%的財政資金補貼。直流充換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補貼600 元/千瓦,交流充換電設施補貼300 元/千瓦。
重慶
《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庫必須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西安
《西安市物價局關于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西安乘用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40 元/千瓦時;公交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35元/千瓦時。
廣東省
《中山市中心城區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局規劃》
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局規劃。
《中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
至2020 年,中山市全市建成充電站110 座,建成充電樁10000 個,預測2016 年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3550 輛,相比2015 年增長1277 輛,到2020 年預計保有量為9500 輛。
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設充電站1970 座,充電樁65625 個。其中,公用充電站1533 座,充電樁25730 個;專用充電站437 座,充電樁39895 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十三五”末,石家莊市建設充(換)電站296 座,充電樁9844 個。其中,公用充(換)電站230 座,充電樁3860 個;專用充(換)電站66 座,充電樁5984 個。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一個。
《衡水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十三五”末,衡水市建設充電站114 座,充電樁7638 個。其中,公用充電站82 座,充電樁1968 個;專用充電站32 座,充電樁5670 個。
山西省
《山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
2016-2020年,山西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總投資預計超過52億元,其中充(換)電站投資24億元,充電樁投資28億元。2020年末,建成由343座集中式充(換)電站(其中:283座城市集中式充換電站、60座高速城際快充電站)、19萬個分散式充電樁、1個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構成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
《運城市城區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各類用途的停車場充電樁配置要求如下: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
《關于太原市電動汽車用電價格及充換電服務費(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太原市純電動汽車(七座及以下)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充電最高服務費暫定為0.45 元/千瓦時。
海南省
《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
"十三五"期間環島高速將每隔50 公里設充電樁。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促進生態省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2020 年底,海南省累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 萬輛以上,建設充電樁2.8 萬個以上。原則上海南省內配套補助與國家同期補貼按1∶1 的比例確定補助標準。
四川省
《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2015-2030)》
至2016 年瀘州市各類型社會運營的集中式充電站總量按照13 座控制。規劃至2020 年瀘州市各類型社會運營的集中式充電站總量按31 座控制。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500 座,分散式充電樁18 萬個。
河南省
《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發布關于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的通知》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其中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
湖南省
《湖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 年》
到2020 年,全省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415座,分散式充電樁20 萬個,滿足全省22 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福建省
《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 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387~400座,充電樁9~12 萬個,以滿足福建省10~13 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甘肅省
《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布局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設施。原則上,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 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
山東省
濰坊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 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其他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云南省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16—2020 年) 和云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到2020 年,云南省規劃建設超過350 座集中式充換電站,規劃建設超過16.3 萬個分散式充電樁。
浙江省
《浙江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規劃目標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電樁21萬個以上,具備滿足23萬輛以上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
江西省
《江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補貼資金管理及發放暫行辦法》
建設補貼:按照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4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施200元/千瓦。
運營補貼:按照實時采集的數據,統計省級充電信息管理平臺每年前8000萬千瓦時充電電量構成信息,對所屬各運營方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專用充電設施0.15元/千瓦時、公用充電設施0.25元/千瓦時。